關于加強建筑機電抗震支吊架 質量管理的通知
各有關單位、各區、縣(市)質量安全監督機構:
為加強建筑機電抗震支吊架的監督管理,避免因建筑機電抗震支吊架質量問題引發質量安全事故,切實落實參建各方質量安全責任,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視建筑機電抗震支吊架的質量安全管理
建筑機電抗震支吊架屬建筑物重要使用功能,其質量直接影響建筑物的安全使用,近期因建筑機電抗震支吊架質量問題引發質量安全事故頻發,各單位應引以為戒,嚴格按規范標準加強質量管理,杜絕隱患轉為事故發生。
二、加強規范執行落實
目前涉及建筑機電抗震支吊架的規范及 標準《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》(GB 50981-2014)、《抗震支吊架安裝及驗收規程》(CECS 420-2 015)、《建筑機電設備抗震支吊架通用技術條件》(CJ/T476-2015),各單位在項目建設過程中,應主動對標,自查自糾,確保規范標準的貫徹力度。
三、加強源頭管理
建設單位應委托設計單位按照《 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》(GB 50981-2014)的相關規定進行抗震支吊架設計,若設計文件中描述不明確應進行補充和完善。
1、對在施工圖中只 引用抗震支吊架設計規范,未進行詳 細設計的項目,應要求設計單位有抗震支吊架計 算書,并明確抗震支吊架做法、節點詳圖等相關要求。
2、若由 抗震支吊架生產廠家深化設計的項目,應交由原設計單位審核確認后,方可實施。
3、對于普通支吊架,也應提出安裝要求、繪制安裝詳圖,經建設、設計、施工、監理確認后方可實施。
四、加強過程質量控制
施工圖或設計文件中已明確要求設置機電抗 震支吊架的項目,施工單位應嚴格 按圖施工,監理單位應進行旁站和見證,其安裝應符合以下要求:
1、除C型槽鋼、全螺紋吊桿可進行現場切割外其 余所有構件采用成品構件。
2、抗震支吊架的材質、規格和性能,應符合設計要求。進場驗收資料包括:出廠合格證、構件及組件等的檢測報告。
3、固定于混凝土結構的抗震支吊架,錨栓應采用具有機械鎖 鍵效應的后擴底錨栓。
4、抗震支吊 架的*大間距應符合《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 規范》(GB 50981-2014)的規定。
各參建單位加強對 機電抗 震支吊架和普通支吊架的質量管理,對涉及事項的材料、施工及驗收進行嚴格把關,做到有依據、有檢查、有 復核,對上述支吊架施工時使用 的膨脹螺栓 及后擴底錨栓,應按同一單位工程、同一生產廠家、同一規格各不少于一次進行*小拉力載荷和 抗 拉強度復驗和現場拉拔試驗。
五、加強監督管理
各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依據 《建設 工程質量管理條例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, 注重對涉及事項的各參建單位質量責任落實情況、強制性條文執行情況、施工單位按圖施工情況及驗收管理情況進行監督。對檢查發 現的問題應書面記錄、提出整改處理意見,對涉及事項 的整改進行閉環管理,幫助、督促參建主體履行 各自的質量責任, 提高支吊架體系的安裝質量。
杭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